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3641.所有人,无论在天堂里的还是在地狱里的,看上去都是直立的,头朝上,脚朝下。然而,在他们自己和天使眼里,天堂里的身位完全不同于地狱里的,或说它们处于不同的位置。也就是说,天堂居民头朝向主,主是那里的太阳,因而是一切位置和方位所来自的共同中心。而在天使眼里,地狱居民头朝下,脚朝上,因而处于一个对立的位置,至少在一个倾斜的角度上,或说具有一个颠倒的身位,以及一个倾斜的身位。因为对天堂居民来说在上的,对地狱居民来说就是在下的;而对天堂居民来说在下的,对地狱居民来说就是在上的。由此在某种程度上明显可知,天堂如何可以说与地狱构成一体;或就位置和方位而言,它们如何能一起呈现为一个整体。
10756.他们接着说,他们能察觉属赤身族类的人是否有构成真正婚姻的东西在里面;结果表明,他们是从关于婚姻的属灵观念中察觉到这一点的。这种观念被传给我,发现是这样:两个人里面的内层事物的相似性是由真理与良善、因而信与仁的结合而产生的;婚姻之爱从这种结合出来降至身体。因为属于心智的一切都以某种属世的形式表现在身体中。因此,当两个人在一个内在层面上彼此相爱,各自也出于这爱渴望如对方那样意愿和思考,从而在属于心智的内层事物的层面上与对方在一起并结合时,它就表现为婚姻之爱的形式。其心智的属灵情感由此在身体中变成属世情感,并给自己披上婚姻之爱的感觉。他们还说,一个男人和数个妻子之间不存在具有婚姻性质的任何东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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